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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地税收新政或终结“囤地谋利”时代
来源:  作者:本站

  此外,《通知》规定,房地产企业将物业转为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,如果产权未发生转移,不征收土地增值税。这标志着长期持有型物业开发商可免交土地增值税。而这一因素或可导致未来大量开发商将物业变出售为自持。

  资本市场的反应比较强烈,面对昨天地产股的普遍下跌,行业分析师于丹丹称,这仅仅是投资者面对新政时的习惯性恐慌导致。以昨日股市行情来看,已经做足计提工作的万科A、金融街、名流置业等企业都遭遇大幅下跌。“当投资者对土地增值税的影响有了客观的认识后,就会逐步从盲目看跌中走出。”分析师称。

  “根据持有性物业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,以长期经营持有性物业为盈利模式的上市公司可能受到投资者青睐。”中信报告称。

  不会助长房价上涨

  消费者还担心,大量的土地增值税成本可能转嫁到房价上,并造成房价进一步上涨,对此,华东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表示,房价走势更多由供求决定,没有需求方认可的“房价上涨”不可能在市场上成为主流。

  “可以明确的是,宏观调控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房地产业的常态。2007年,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将主要集中在土地、税收、信贷三方面。”中信证券分析师表示,具体政策可能包括试点征收物业税、严格执行土地两年不开发即收回的规定、严格以累进制清算土地增值税、严格执行90%平方米以下小户型占比70%、增加政策性住宅供给,严格预售管理及房地产信贷政策等。

  “在中央坚定的调控决心下,虽然有强大需求和宏观经济走势的支持,未来几年楼市及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投资风险仍不容忽视。”某分析师指出。

  小贴士

  土地增值税

  如何计算

  以2000年时开发商拿到一块成本5000万元的地块为例,如果项目建成后其他费用为1亿元,项目销售总收入2亿元,减去成本后的余额(即项目增值部分)为5000万元。按照四级累进税率,余额(5000万元)占成本(1.5亿元)的比例为33%,在50%以下,税率为30%。由此可得,开发商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5000万×30%=1500万元,而此前的预征(以上海为例)是2亿元×1%=200万元,差距颇大。(于兵兵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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